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诉讼期限告知函 被告

更新时间:2015-05-11 16:20:45 来源:本站原创       浏览:24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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诉讼期限告知

 

尊敬的      

对于与       纠纷一案,法院已立案受理,现本所律师已取得相关诉讼材料,保全材料等,现特以书面形式告知以下期限,请尽早准备相关证据材料等,届时本所律师会提前将相关文本交由贵司(您)确定签字盖章。

1.举证期限:      。

请贵司(您)在    年  月  日之前准备好全部证据材料原件。如贵司(您)在    年  月  日之前不能收集所需证据材料,请提前与本所律师联系,以便向法院申请延长举证期限。

2.开庭时间:

请贵司(您)在于前述开庭之日派人专门带证据原件一同与本所律师赴    人民法院第   审判庭开庭。

3.对于需要提起反诉的,应在    年  月  日之前提出。

4.对于需要申请法庭调查的,应在    年  月  日之前向法院提出申请。

5.对于需要保全证据的,应在    年  月  日之前向法院提出申请。

6.对于需要鉴定(或重新鉴定)的,应在    年  月  日日之前向法院提出申请。本所律师认为,尚无需要申请鉴定的事项。对于已申请鉴定的,需要出庭接受质询。

    本所已签收相关法律文书、保全材料等,详见附件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江西盛宏律师事务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