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诉讼期限变更告知函

更新时间:2015-04-24 10:24:52 来源:原创       浏览:114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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诉讼期限变更告知

 

尊敬的      

对于         纠纷一案,法院已确认举证期限、开庭时间。因(被告提出管辖异议或提起反诉或申请延长举证或申请鉴定等),法院决定变更期限。期限变更如下(或法院确定期限后,另行通知贵司)

1.举证期限:      。

请贵司(您)在    年  月  日之前准备好全部证据材料原件。如贵司(您)在    年  月  日之前不能收集所需证据材料,请提前与本所律师联系,以便向法院申请延长举证期限。

2.开庭时间:

请贵司(您)在于前述开庭之日派人专门带证据原件一同与本所律师赴    人民法院第   审判庭开庭。

3.对于需要增加、变更诉讼请求的,应在    年  月  日之前提出。就本案而言,本所律师认为暂不存在增加、变更诉讼请求的情形。

4.对于需要申请法庭调查的,应在    年  月  日之前向法院提出申请。本所律师认为,尚无需要申请法院调查的证据材料。

5.对于需要保全证据的,应在    年  月  日之前向法院提出申请。本所律师认为,尚无需要申请法院调查的证据材料。

6.对于需要鉴定(或重新鉴定)的,应在    年  月  日日之前向法院提出申请。本所律师认为,尚无需要申请鉴定的事项。对于已申请鉴定的,需要出庭接受质询。

 

   本所已签收相关法律文书,详见附件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江西盛宏律师事务所